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各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韶武)食药监药当罚[2015]0901号 |
芸芝药店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孔良群 |
|
|
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1、给予警告;2、责令限期改正。 |
自动履行2015.09.01 |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9.01 |
|
2 |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26号 |
韶关市武江区客佳黄酒酿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
韶关市武江区客佳黄酒酿造有限公司 |
|
戴卫胜 |
销售超过国家标准规定范围食品添加剂的客家黄酒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黄酒;没收销售收入;并处罚款。 |
自动履行2015.09.07 |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8.28 |
|
3 |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32号 |
蔡子杰(武江区新建泰购物广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蔡子杰 |
|
|
销售超过保持期的茶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自动履行2015.09.09 |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9.02 |
|
4 |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36号 |
韶关市杨梅园餐饮有限公司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韶关市杨梅园餐饮有限公司 |
|
甘志泉 |
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空心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并处罚款。 |
自动履行2015.09.10 |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9.09 |
|
5 |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33号 |
韶关市武江区幸福华庭大酒楼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韶关市武江区幸福华庭大酒楼有限公司 |
|
吴木英 |
生产、销售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散装烧肉(又称:叉烧)。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没收销售收入;并处罚款。 |
自动履行2015.09.11 |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9.08 |
|
6 |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49号 |
梁瑞芬(武江区仁药医药阳山店经营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黄芪参脉口服液案 |
梁瑞芬 |
|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黄芪参脉口服液。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黄芪参脉口服液;罚款。 |
自动履行2015.09.29 |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9.29 |
|